质检总局出台意见加强产品全面质量监管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5日,质检总局官网发布《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产品全面质量监管的意见》,要求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,严格执法打假,大力推行“互联网+质检”,将信息化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,加大投入,以信息化驱动质量监管工作现代化,推动全国质量监管业务集中统一、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。
质检总局出台意见加强产品全面质量监管
国质检监〔2017〕207号
各直属检验检疫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(市场监督管理部门),认监委、标准委,总局各司局,各直属挂靠单位:
质检部门作为质量主管部门,要深刻领会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,一手抓全面提高质量,一手抓加强全面质量监管,坚持“两手”都要抓、“两手”都要硬。现就加强产品全面质量监管提出以下意见:
一、坚持放管结合,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
(一)对保留行政审批的产品,强化全过程监管。
(二)对下放审批权限的产品,强化审批监管承接。
(三)对转变准入方式的产品,强化制度转换衔接。
(四)对非行政审批的产品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
(五)对监管资源不足的问题,强化改革创新。
二、坚持严字当头,形成全链条监管体系
(六)严格实施风险分析。
(七)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。
(八)严格执法打假。
(九)严格处置突发事件。
三、坚持协同联动,建立全方位监管机制
(十)推进内外协同监管。
(十一)推进上下协同监管。
(十二)推进部门协同监管。
(十三)推进区域协同监管。
四、坚持群防群治,构建全社会共治格局
(十四)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。
(十五)落实质检监管责任。
(十六)落实用户单位质量验收把关责任。
(十七)落实检验认证机构质量连带责任。
(十八)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.
(十九)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质量监管。
五、坚持夯实基础,落实全要素监管保障
(二十)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。
(二十一)加强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。
(二十二)加强基层质量监管力量建设。
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事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,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,事关人民群众福祉。全系统要高度重视、精心谋划,把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,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。要根据本意见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,分解任务,细化要求,落实责任到人。要强化组织保障、机制保障、经费保障,及时掌握和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加强指导,鼓励探索。要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,严格考核奖惩。
质检总局
2017年5月4日
|